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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開始上comic課了,學習畫角色及分鏡。

老師是神人級,因為在日本工作過,所以知道許多漫畫家秘辛,很多事實都讓我深感驚訝XD(因為有些太勁爆,這裡不言述

課堂上老師說了許多,其中兩點讓我印象深刻。

學漫畫就好比學寫小說。要會編劇,才有吸引力。

第一、故事一開始都必須有個驚爆點。套些老師說過的例子--

航海王一開始的畫面便是羅傑在砍頭台上,說完宣言後而展開大航海時代、哆啦A夢一開始的畫面是大雄大哭(這點我完全沒印象XD)、柯南中是工藤新一被迫吃下藥丸而變小孩......等。

總言之,驚爆點莫過於有人死掉或是被追殺之類的。

第二、一個好故事必須要有四、五個角色。這樣才不至於都是同一個人在舞台上演。

(那時我心中的OS是:啟程之日裡有傑克、瑪姬、夏婭、雷茲、席娜......太好了!有達到這項條件!)←認真到偷用指頭數XD

老師也有舉例--航海王中,不可能只有魯夫一個人航海,這樣一點也不好看。有時候魯夫也會變觀眾角色,而做其他夥伴的故事。

老師說我國漫畫似乎不知道這個要領,每格出現的幾乎都是主角。(我也這麼覺得XD

若寫奇幻冒險,或是任何打算連載的長篇作品,文中只寫一兩人真的不夠。

至於愛情應該是還好。但我最痛恨的是藉由親吻就可以怎樣怎樣的劇情......=_=(個人覺得超膚淺)

例如:親個吻把青蛙(純舉例,非指童話,而是指任何生物)變王子,最後轉變為愛情關係、或是撞到而接到吻、或被強吻後卻陷入熱戀。(我看到內心會翻白眼

我果然還是喜歡冒險故事。雖然離不開尋找夥伴的橋段,但永遠都有全新的冒險。

一邊學習畫畫,一邊學習如何寫出好小說。

聽完老師這兩堂說過的話,真的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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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齊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